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惩!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5-16 11:05) 点击:161 |
湖南律师分析案情案件经过 2021年一日晚,桐梓县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有车主在桐梓县海校街道某地装运地沟油。经现场查获,来自重庆的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收购餐厨垃圾,该车车箱内装载有餐厨废弃物25.5桶,现场还有人往车上运送餐厨废弃物。该餐厨垃圾是海校街道杨某、王某(该二人另案处理)从街上的一些餐馆及承包宴席的“一条龙”处回收,张某无法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处理结果 张某未经许可收购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的规定。根据《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的规定,桐梓县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张某未履行3万元的罚款义务,桐梓县综合执法局近日向桐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桐梓法院依法对桐梓县综合执法局对张某罚款3万元的行政行为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对餐厨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依法进行。切不可擅自清扫、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否则可能将面临法律的惩处。各餐饮业等也切勿擅自将餐厨垃圾处置给未经批准的个人或企业,应将餐厨垃圾交由已取得许可证的城市生活垃圾服务企业进行收运和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若经非法渠道回流餐桌,将可能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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